304永利集团中心:通知公告
304永利集团中心:304永利集团中心彭克就等两名304永利集团中心的学籍处理退学决定书
2024年12月19日彭克就,男,学号:1401310237,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6005402班304永利集团中心。你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不符合结业条件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304永利集团中心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(一)项、《304永利集团中心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304永利集团中心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桂电教[2019] 29号)第三十五条第(一)项的规定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予以退学处理(见桂电教[2024] 30号)。
陆敏福,男,学号:1600540127,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6005401班304永利集团中心。你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不符合结业条件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304永利集团中心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(一)项、《304永利集团中心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304永利集团中心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桂电教[2019] 29号)第三十五条第(一)项的规定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予以退学处理(见桂电教[2024] 30号)。
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,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可向学校304永利集团中心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无异议者应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周内办理退学离校手续。
304永利集团中心
2024年12月19日